單位名稱:新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單位地址:新安縣黃河大道1666號
聯系電話:67285502
負責人:王新子
辦公時間:春夏: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秋冬: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下设科室:办公室、人事财务股、规划信息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健康股、老龄和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二级机构:新安县人民医院、新安县中医院、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新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安县卫生健康执法大队、卫生健康服务中心、120急救中心、城關鎮衛生院、鐵門鎮中心衛生院、磁澗鎮衛生院、洛新衛生院、南李村鎮衛生院、石寺鎮中心衛生院、倉頭鎮衛生院、正村鎮衛生院、五頭鎮中心衛生院、北冶鎮衛生院、石井鎮中心衛生院、青要山衛生院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關于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協調推進全縣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配置。履行政府辦醫職能,負責公立醫院發展規劃、章程制定、重大項目實施、財政投入、運行監管、績效考核等。
(二)負責制定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幹預措施並組織落實;組織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和消毒産品、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産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的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准入、資格標准,制定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國家醫改試點相關工作。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負責協調處理改制醫院遺留問題,負責衛生發展資金賬戶的資金審核上報等工作,負責改制醫院對外合作、資産管理等工作。建立公益性爲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系,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制定全縣農村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九)貫徹落實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全縣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依法組織開展統計調查,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開展信息分析工作,提出發布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十)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制度、機制。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檢查、指導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責任、措施、投入到位情況;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衆團體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銜接機制,提出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一)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做好避孕藥具的管理與發放工作。
(十二)指導衛生和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公共服務網絡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十三)完善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爲,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爲。監督落實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和一票否決制。
(十四)組織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工作;負責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系統職業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進行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組織推進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完善全員人口信息數據庫,推進全縣居民健康、出生、預防、醫療等信息資源共享。
(十五)制定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六)爲全縣65歲及以上老年人提供醫養結合服務,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爲全縣65歲及以上失能老年人開展健康評估與健康服務,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對全縣醫養結合機構的備案、服務進行監管。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