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新安县財政局
單位地址:新安縣新城勤政路2號
联系电话:0379--67280349
负责人L栣宏杰
辦公時間:春夏: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秋冬: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内 設:辦公室、綜合股、國庫股、預算股、經濟建設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和社保股、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股、農業農村股、會計和監督評價股。
下 轄:國庫支付中心、投資開發中心、投資評審中心、農村綜合改革服務中心、技改資金服務中心、11個鎮財政所。
機構職能:
(一)擬訂全縣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縣與鎮、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制定全縣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部門規章,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准、定額,審核批複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縣級預決算公開。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使用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縣級國庫業務,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起草政府財務報告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政府采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擬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縣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七)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執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執行國債和地方政府債余額限額計劃。
(八)负责编制全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编制全縣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擬訂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全縣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全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擬訂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縣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