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新安县統計局
單位地址:新安縣新城黃河大道1032號
聯系電話:0379-67280314
負責人:任東
辦公時間:春夏: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秋冬: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下設科室:辦公室、政策法規股、綜合核算股、統計業務股、能源股。
機構職能:1、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監督管理各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2、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准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准,制定地方統計制度和統計標准;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部門規範性文件;3、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投入産出調查等大型專項調查,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4、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産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5、組織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實施重要的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和社情民意調查;6、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7、審批縣級部門統計標准,依法審批或者備案縣級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8、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9、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制定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准和運行規則;10、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11、負責本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12、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