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新安縣水利局
單位地址:新安縣新城澗河大道915號
聯系電話: 67290615
負責人:曹振凱
辦公時間:春夏: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秋冬: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內設科室:辦公室、水政水資源管理股(加挂節約用水辦公室、行政審批股牌子)、計劃建設管理股、水土保持股、農村水利水電股、河長制辦公室(加挂水旱災害防禦股牌子)。
機構職能:1、負責全縣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
2、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指導和組織編制、審查、申報我縣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專項規劃。3、負責生活、生産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4、按縣政府規定權限,指導和組織編制、審查、申報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 5、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開展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複,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開展重要江河湖泊健康評估,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6、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制定有關用水、節水標准。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等制度,組織、管理、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7、負責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江河湖庫及灘地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水利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河道采砂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8、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綜合防治。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土保持重點建設項目的實施。9、負責農村水利水電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负责引水工程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指导水利扶贫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和利用,指导水電农村电气化、农村水電增效扩容改造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前期项目县建设及遗留问题;负责饮水安全工程岁修和维护。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電站大坝、农村水電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11、負責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幹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准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報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12、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县水利水電工程征地移民工作。13、開展全縣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水利行業執行國家和地方技術標准、規程規範,承擔水利統計工作。14、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